人类自从发展出了文明,就诞生了一种动物世界所没有的东西——监狱。动物捉到猎物的时候,最多只会把它们杀死或弄晕,然后吃掉或存起来,绝不会把其他动物监禁起来。
人类却可以把其他人或动物关起来,让他们为自己劳动。
监狱,有实体的,也有无形的。无形的监狱,就是所谓的“画地为牢”。人类社会的各种法律、道德、宗教、习俗,其实都是“画地为牢”,用一根根无形的线,把人束缚起来,让人不敢做这个,不敢做那个。
实体的监狱,束缚的是人的肉体;无形的监狱,束缚的是人的灵魂。
历史上有一个人,只用了三招,就把全国打造成了一个既是实体,又是无形的模范监狱,把臣民牢牢地关在里面。
这个人就是明朝的开国皇帝,明太祖朱元璋。
他是怎么做的呢?
1.划定牢房:里甲制度
我们知道,没有组织的一群人是非常难管理的。因此必须细分,如军队里有师、军、旅、团、营、班等编制;公司里有总公司、分公司、支公司、部门、小组;学校里有年级、班、小组……
明朝要实现对人民的有效控制,当然也要划分为一个个小的部分。这个划分的方法就是里甲制度。
“里甲”两字里面都有一个“田”字。没错,里甲制度就是把人民跟土地绑在一起的制度。
明初朱元璋用了二十年的工夫,对全国进行了大规模的土地丈量和人口普查。目的就是摸清全国这个大监狱里有多少土地和“囚犯”。
根据人口普查的结果,编写了赋役黄册,把户口编成里甲:
110户为一里,其中土地最多的十户做里长,余下的100户分为十甲,每甲十户,设一个甲首。每年以里长一人甲首一人,管一里一甲之事。里长、甲首是轮值制的,先后次序是根据人口和土地的多少。每甲轮值一年,十甲在十年内先后轮流为政府服义务劳役,一甲服役一年,有九年的休息。每隔十年,地方官以丁粮增减重新编写黄册,使之合于实际。
你看,这是不是很像一个大监狱的监区划分?
一里有110户,就是一个大监区;每个大监区里分为十甲,就是10个小监区;每个小监区里有10户;每户相当于一个小牢房。
里长、甲首,就相当于不同级别的典狱长了。
监区里的人还要轮流给政府义务劳动,不是坐牢是什么?
你可能会问,那这么大的监狱,没有狱卒吗?
事实上,朱元璋早就考虑过这个问题了。
他的解决办法就是把每一个人都变成狱卒——既是囚犯,也是狱卒。
朱元璋在洪武十九年(1386年)手令“要人民互相知丁”,知丁就是监视的意思。“诰出,凡民邻里互相知丁,互知务业,俱在里甲,县府州务必周知,市村绝不许有逸夫。”
说得很明白,就是让邻里互相监视,互相知道对方是做什么的,里甲掌握各户情况,县府州三级官员掌握里甲情况,不允许有逃走的人。
如果有人不想当狱卒呢?好办,用里甲连坐法法治他。
一人犯事,邻居如果不报,邻居有罪;邻居报给里长甲首,里长甲首如果不向上报,即整个里甲的人都有罪。
这样一来,每个人都在其他人的监视之下,每个人也可以监视他人,谁还敢胡作非为?
除此之外,明朝还发展出皇帝的私人侦探机关:锦衣卫、东厂、西厂、内行厂。
这些机构相当于国家级的典狱长和狱卒,只对皇帝一人负责。
皇帝自然是全国最大的典狱长了。
2.修筑高墙:路引制度
牢房划定了,怎样把囚犯关在里面呢?怎样防止他们越狱?
朱元璋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是路引制度。
“路引”就是古代的通行证或身份证,是朱元璋借鉴古代的传、过所、公凭这一套制度而发展出来的,但比之前更加严密。
法律规定,凡军民人等外出,每出一百里就要查验“文引”(即身份证),如果没有文引,马上会被捉拿送官。
在车站、路口、渡口等要害的地方,设置了巡检司,专门盘查没有路引,面目可疑的人员。
同时规定,如果发现一个人没有身份证,必须报官,查实了有赏,纵容不报者同罪。
这就是把里甲制度和路引制度结合了起来,里甲被赋予了辅助巡检司的任务。
对于没有路引到处走的人,处罚也是相当严厉的:
没有路引私自出关的,打八十大板;
没有从关门、渡口出关的,打九十大板;
如果跨越了靠近国界线的边关,打一百大板;
如果逃出了国门呢?绞死。
军民也有区别:军人走出百里之外不出示路引,当逃兵处理;平民当私自闯关处理。
路引制度就相当于大监狱的高墙,把臣民关得死死的。
正如吴晗在《明代的锦衣卫和东西厂》里说的那样:“这套制度把人民的行动范围,用无形的铜墙铁壁严密圈禁。路引是要向地方官请领的,请不到的,便被禁锢在生长的土地上,行动不能出百里之外。”
3.制定狱规:圣谕六条
有了监狱,肯定要有狱规啊。
因为囚犯的文化水平良莠不齐,所以狱规还不能太复杂,必须好懂易记。
比如电影《肖申克的救赎》里,典狱长定的狱规就很简单:把信仰交给上帝,把贱命交给我。
队长警备队长海利则说得更接地气:叫你吃就吃,叫你拉就拉,叫你撒就撒。
我的地盘就得听我的。
朱元璋为全国这个大监狱定的狱规倒也不算复杂,只有六句话。
也就是所谓的“圣谕六言”又称圣谕六条、教民六条、圣训六条等。
洪武三十年(1397年)九月,明太祖朱元璋传令天下:每乡里各置木铎一,内选年老或瞽者,每月六次持铎徇于道路,曰”孝顺父母、尊敬长上、和睦乡里、教训子孙、各安生理、毋作非为”。
也就是说,朱元璋不但定了六条规矩,还在每个乡设置一个木制的铃铛(铎),选老人或盲人每月六次边敲铎边宣传这六条。
此后,圣谕先后通过木铎、乡约、族谱、家训、会社、书院、小说等多种途径,在民间得到了广泛传播。在传播过程中,众多士大夫身体力行,不但为宣讲圣谕时制定了庄重繁琐的礼仪,而且还亲自对圣谕内容进行演绎和宣传,以至出现了众多的圣谕演绎文本。
可以说,明朝宣讲圣谕已经全国化、官方化,形成了一种新的社会教育方式。
也许因为这一套太有效了,清代也照搬了这种模式,以至对整个清王朝的统治产生了重要的影响。
当然,这六条除了“各安生理”这一条,其余五条现在也还是每个人都要遵守的社会规则,说它们是狱规只是一个比喻的说法。
但是它的出发点是通过不断的宣传,让安分守己的观念深入人心。臣民接受了这一套价值观,自然就不会反抗了。
就这样,朱元璋通过里甲制度、路引制度、圣谕六条这三招,就把全国打造成了一个大监狱,监狱里的囚犯不但肉体受到限制,连思想也受到控制。
高高在上的皇帝却可以享受全国人民的劳动成果,并且接受万民的顶礼谟拜。
正如黄宗羲所说:“(君主)敲剥天下之骨髓,离散天下之子女,以奉我一人之淫乐,视为当然,日此我产业之花息也。然则为天下之大害者,君而已矣!”
不过,通过高压手段建造的监狱注定不能长久。
明朝这个大监狱虽然严密,但是后面的皇帝没有朱元璋这么强硬的手腕,各种制度自然越来越宽松,体制的弊端也逐渐显露出来。
监狱开始出现漏洞。
明末,因为天灾人祸,这个监狱里的囚犯没饭吃了,不得不起来反抗。
最终,李自成成功越狱,把这个大监狱拆掉了。
明朝最后一个典狱长——崇桢皇帝,也只能“自挂东南枝”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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